漆绿色枪柄挑开帷帐,直至黑洞洞枪口正面猛指向他,铺设地垫上端坐的郑乘风穿着棉白色军衣里衬,眯起眼睛瞧着那枪口背后的人。
在这位冷漠无情的军官漫长的一生中曾有无数次类似的凝视,越过枪口直视敌人的眼睛是为了更好瞄准他者的头部,换而言之,若非郑乘风杀人如麻,他绝不会有这样的本能,以至于他能够立刻钻进蒋齐那双赤红、却泪水充盈的双眼中避难,而笃定他决不敢在一瞬一息之间便夺走他的性命。
他聪明狡猾,因此过目不忘。
他想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双眼睛。粗眉之下,那燃烧的水珠正在疯狂颤抖着,几乎要冲出眼眶一般瞄准着他。而在那飘舞着的银色短发之间,那些惊恐和感伤又令郑乘风难以作出常规的回应。
例如此时,他就应该先将身体向右倾斜,以躲避迅速飞来的第一颗子弹,接着他应该立刻伸出距离外套最近的那一只手,飞速攀住口袋里的那把手枪,同时,撑着滚到塌侧的另一边,瞄准,开枪,等待敌人的倒地。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或者说,在得知蒋恕欧死去的同一分同一秒中,一个可怕的猜想——源自于他迟来的羞耻之心——便立刻在他的脑中成形了。只是无奈彼时老家来信,昆明太近而天堂太远,郑乘风一个脑袋总也理不清两端忧愁,他没有去查看蒋恕欧的尸体,不只是因为当了父亲之后,任何与郑光明年龄相仿的尸体都会引发可怕的联想,更是因为他尤其不愿与蒋齐的惊恐共处一室,为此,他宁愿他拿枪射自己。
所以他应该先将身体向右倾斜的。之后一切动作顺利成章的连续,他早可以杀死他,杀死这样一个他瞧不起的废物易如反掌,他早看他不顺眼了,不是吗?更何况蒋齐曾经对他的亲生儿子有非分之想,他杀死他的理由足够了,太多了。
或者只是一点点,做出哪怕一点点想要躲避的动作,向左或者向右,在与蒋齐前司令对视的三十秒中,留给郑乘风的反应时间早已足够,作为专职军人,这三十秒足够他杀死他后又站起来抹去脸上的血污。他本应……
或者说,他最后悔的是不应该倒在儿子眼前。
可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有些东西适合在今夜了结。郑乘风坦然地心想。为此我情愿他拿枪打我。
他已经太厌倦在刺刀的反光中看见郑光明远远凝视自己的眼睛。
他于是将一切归咎于蒋齐和蒋齐的哈尔滨。在漫天大雪的闰年……
蒋齐的枪口明晃晃指着他的胸口。
“我今天就杀了你!”男人大吼。而在他扣下扳机的那一瞬,连同帐外一道人影猛地扑进来,闪电一般,几乎带着撕裂空气的呼啸。她撞翻了案前的油灯,火苗像惊恐中跃起的兽爪,在帷帐下瞬间腾起。女兵用尽全身的力气将自己甩向蒋齐,膝盖撞上地面,仿佛猫儿瞄准观察许久的老鼠一般擦身摁定,他闻见她喉咙里发出一声劈裂的喊叫,带着从未有过的尖锐和血性。
他想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可悲的是,鲜血漫过咽喉的滋味是如此熟悉,郑乘风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是人生中第几次生命危在旦夕。就仿佛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走钢丝运动员频频向下安慰惊恐的观众那般,他试图轻轻回握郑光明模糊成一团的身影。与此同时,年轻的属下们乱作一团,仿佛戏院里的群舞,忙着这头应答几乎急疯了的光明少爷给司令止血,又忙着为阮副官摁住蒋齐。
“爹。”郑乘风在他耳边狂怒地喊道,“爹!”
爹在呢。郑乘风有些心虚地回应道。不过此时他说不出话来。他此时留给郑光明的景象,最令他后悔的,不过是一个满身是血的中年男人,用他疲惫且闪烁的深情逼迫他反复记住这种痛苦。他看见他父亲的睫毛上落着一粒灰,那是从火苗升腾的油烟中飘下来的。父亲没有眨眼,那粒灰就那样停着,像一场雪落错了地方。他的脸陷下去了,颧骨高得近乎突兀,两道法令纹刻得深,以他熟悉的姿态静静流淌着。
郑乘风同样也凝视着他。
他想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双眼睛。
而他记得这双眼睛最先属于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1907年,郑乘风年轻得像刚从蚕里跳出来的虫,随着当时一等一好名声的蒋齐总司令在山间撤退,中了川军的诡计,部队被割裂在云贵交界的大山里,追敌至夜雨时分已七天未合眼。泥泞湿滑的山路上,一个连的人命就剩他们两个,雨把棺材盖似的天压得死死的,两人的喘气交织在一起,都像牲口。
他清晰记得,蒋齐那天走在最前,郑乘风则毫不犹豫地为他断后。山路窄得只能单行,司令员一步步往后退着掩护,结果脚下一滑,摔进一片藤蔓里。郑乘风在他身后“哎呦”一身,接住了他,却不慎自己跟着摔倒落地,而那条该死的花蛇就在此时出现,毒牙一口咬在他小腿上,穿透皮肉,比子弹更快。
再睁眼时,郑乘风已经躺在石滩上,脸贴着滚烫的石头,嘴唇干得发紫,脚踝肿得像山上驴子的脸。他一抬眼,蒋齐正低着头,嘴含着他的小腿,像是在咬什么,又像是喃喃自语。
郑乘风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疼得快要吐了。他大骂一声,却又骂不出口,舌头像一条死鱼挂在嘴边。平日里待他如亲弟弟那般的蒋齐皱着眉,手指死死按着伤口两侧,把血吸出来,又吐在地上,吐完又吸。
他记得,风一点也不吹,盆地里的雾气像锅盖一样闷得人喘不过气,蒋齐身上全是汗,军衣贴在背上,薄薄一层布料里隐约透出肌肉起伏。郑乘风整个小腿都是木的,说不定敲一敲还能有回声,可他就是记得蒋齐的嘴唇柔软得如肉虫攀附在死木上,一收一吸地勾着他,铆足了劲用舌头濡湿那缺口,而直到他吸完最后一口血,蒋齐才抬头对上郑乘风的眼,那羊似的眼神被毒得发怔,但蒋齐也不说话,只是把手一捞,把郑乘风抱起来,往营地走。
他记得那天夜里他们找了个干地扎帐。
周围是一地水,几只野虫咬着篷布。蒋齐脱了上衣,扔在一边。他又跪着扯开郑乘风的裤脚,把他那条肿得发紫的大腿抱在怀里,低头就玩命地猛含住了伤口。
郑乘风全身一抖。
他死死咬着牙,连声音都咽回去。他感觉蒋齐的嘴在他腿上动来动去,吐血的时候还带着点气。他受不住了。他年轻,头晕得快炸了,心里那点不安分像蛇一样缠上来。
他只能盯着蒋齐的后颈,看那块骨头随着动作一下一下起伏,如同是拱起的某种信号。他忽然想起十万中杀死他的计划,现在想来,那是一切羞辱最开始的时候,是他第一次想要弄死蒋齐的时候。因为当蒋齐做出吮吸的举动的时候、向他伸出援手的时候,蔑视就已经产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真他妈想。
蒋齐抬起头时,唇角都是血,脸靠得近得要命。他低声对士兵说:“我明令禁止你死在今晚。”然后就那样看着他。眼睛发亮,眼角发红,像屠宰到一半的羊。而郑乘风只知道自己很年轻。他刚打完一仗,杀了人,被蛇咬,又在泥水里躺了一夜。
他那时候真的很年轻。
想来,和郑光明现在也差不多大,也许再比他大一点,也就一点点。
只不过他当时就已经很残忍,仿佛这是他血液里的天性。残忍到郑乘风毫不犹豫地靠近蒋齐,靠近他沾满血珠子的嘴唇。他抬手抓住对方后颈,五根指头连带着锋利的指甲狠狠嵌进蒋齐的肉里,男人从善如流,仿佛对即将发生的一切心知肚明——这又是他蔑视他的一个原因——郑乘风迷醉的勃起,因为临近死亡而兴奋异常,与自身的理智呈迷蒙的游离态。而蒋齐,他则默默帮郑乘风解开裤子。他的手很快,皮带、拉链,布料,清晰落地。
沾毒沾血的嘴吮吸他的性器,蒋齐舔舐得几乎难舍难分,直到郑乘风软了双腿,向后重新倒在泥土地上,蒋齐才流着口水亲吻郑乘风勃起的性器之前的小腹,他快速脱掉湿漉漉的军服,露出浑身上下深浅不一的伤疤,以及伤疤之后温暖结实的身体。郑乘风眼冒金星,感受着蒋齐的身体压在他身上温柔摆动的感觉,仿佛潮汐将他卷起,定期规律地把他推至岸边。
司令的身体绝对比他柔软鼓胀,只因他能感受得到隔着衣料蒋齐的乳头正在与他的乳头摩擦,后者将手指向下拨弄,握住那满是口水的性器轻轻撸动,直到郑乘风绷紧神经吼叫了一声,才释放出自己的,两支肉根仿佛稚童玩具一般被他半真半假地操练着,蒋齐带着初学者那种懊恼的烦躁,盯着郑乘风的脸快速帮他缓解痛苦。而郑乘风——他当时最得力的下属,未来娶了他亲妹妹的仇人——则狂叫着他听不懂的词汇,势要捏碎他、砍断他、敲烂他。
他也真的做到了。在那时,郑乘风猛地直起身来将蒋齐压在身下,男人的短发在他的颈窝处瑟瑟发抖,他们劫后余生,而郑乘风唯一想做的就是在他上司的腿根处疯狂射精。
他当然做到了,以一条腿只剩下冰冷的麻木为代价,他把蒋齐固定在原地,而性器反复来回擦弄着蒋齐的大腿和阴茎的交界线,他感觉自己心跳快得吓人,像要从胸腔里冲出去,可手抬不起来,只好闭眼。
精液一股接着一股喷洒在男人张开的双腿之间,蒋齐只是轻拍他后背,尔后慢慢把手从他背上拿开,最后躺平,呼吸一声比一声慢。他像是睡着了,也像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郑乘风一直没睡。他睁着眼,听着雨声听了一夜。伤口火烧火燎,他终究是活下来了。
那夜过去之后,他们再也没提过。
可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同年冬天,一身戎装的郑乘风在破庙里发现了被殴打得满面乌青的少女阮意。他搭救了她,并且立刻从她的生命中消失。
军队向北,他在隔年深秋娶了蒋润怜。